台中市公寓大厦共用部分及约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费用补助将于4月6日起受理,补助项目包含公共通道沟渠及共用部分相关设施修缮、公共消防灭火器材维护及环境清洁卫生,如社区有修缮或汰换排风、灭火或避难逃生等设备皆可提出申请;另因应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若有消毒公共环境或进行相关整备措施,也欢迎申请补助。

中市住宅发展工程处表示,社区去年申请踊跃,今年加码补助1,000万元,总补助金达3600万元,此次补助社区总户数100户以下的上限为12万元、101至200户的上限为17万元、201户以上的上限为22万元。

社区符合建筑物使用执照满7年且已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成立管理委员会或推选管理负责人,并向公寓大厦所在的区公所报备有案,且107、108及去年未依台中市公寓大厦共用部分及约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费用补助办法获得补助的公寓大厦,符合以上全数条件即可申请。

都发局表示,为鼓励社区配合政府政策宣导,这次补助依「台中市公寓大厦共用部分及约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费用补助评分基准表」评分,如社区于送件申请补助时检附「社区主任委员加入台中乐居管家LINE官方帐号及配合政府机关防疫宣导证明书」及「台中市公寓大厦共用部分及约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费用补助申请满意度与需求调查问卷」,可酌予加分,评分越高,获得补助机会越大。

住宅处提醒,社区提交申请资料,区权会会议纪录或管委会会议纪录应明确记载向都发局申请共用部分修缮补助;发票或收据正本需符合财政部税务法相关规定,发票若是三联式发票,第二、三联正本(扣抵联、收执联)都需附于资料中,并检附施工前、中、后照片佐证。

台中市公寓大厦共用部分及约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费用补助将于4月6日开始受理至5月11日截止,欲申请补助的公寓大厦,可至官网( https://thd.taichung.gov.tw/981499/981508/981517/981521/2458751/  )下载申请书,送至住宅发展工程处公寓大厦管理科(台中市西屯区文心路二段588号),收件时间为上班日8时30分至12时及13时至17时,或以邮寄方式寄送(以邮戳为凭),若有疑问,可电洽04-22289111转69502~6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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