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统计,国内投信业者已发行54檔高收债基金,另有4檔原型债券ETF持有高收债。而总代理人则已引进67檔高收债基金,以及10檔平均逾6成投资于高收债的新兴市场债基金。

截至2月底,国人持有上述国内投信业者发行基金产品规模约2184亿元,占整体投信基金规模4.5兆元的4.8%。而持有境外高收债及相关新兴市场债基金合计规模则达1兆229亿元,占持有境外基金总额3.7兆元的27.6%。

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指出,属于债券型基金的高收债基金,逾6成净值是投资于俗称「垃圾债」的非投资等级高收债,即发行评等未达BBB-/Baa3级、或未经信评机构评等债券,违约风险较高,故高收债基金不适合无法承担相关风险的投资人。

蔡丽玲提醒,高收债因信评未达投资等级、或未经信评,可能面临发行机构违约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产等信用风险。而债券易受利率变动而影响价格,可能因此蒙受亏损的利率风险,亦可能因市场交易不热络,而无法在短期内依合理价格出售的流动性风险。

考量投资风险较高,金管会已规定高收债基金应于基金名称后方,以粗体或显着顏色及相同大小字体加注「本基金主要系投资于非投资等级之高风险债券」,并应以显着字体方式于公开说明书及广告文件刊印风险警语,非属专业机构的投资人申购前应签署风险预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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