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遭韩国酒驾撞死判8年 母泪诉「凶手要记住她的脸」(曾庆晖提供/廖素慧嘉市传真)

28岁台湾女孩曾以琳到韩国求学,去年被酒驾男子撞死,根据《韩联社》报导,肇祸男子被判刑8年,曾女的父亲卫福部嘉义医院麻醉科主任曾庆晖、母亲石宇庆拿出爱女的照片,泪喊「要凶手永远记得这张脸,一生忏悔。」

石宇庆说,这是我青春美丽善良的女儿,因为你的自私,杀死我们宝贝了28年的女儿,从美丽善良的孩子变成躺在地上,变成支离破碎、流血满面的孩子,请你记得她的脸,你要一生忏悔!要悔改你所做的事情。」

石宇庆还对着爱喝酒的人喊话,「如果你喝了酒还开车,你是伤害,是谋杀人的犯行,恳求你们不要忘记以琳的牺牲,请永远记得不要再有人开车喝酒害人了。」

曾以琳去年被酒驾者闯红灯撞死,曾庆晖与石宇庆发起连署希望韩国政府修法严惩,有20多万人连署,而根据《韩联社》报导,肇事的金姓男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年。

曾庆晖说,虽然对判决不满意,但也只好接受,期盼检察官、法官能体会被害者家属的痛苦,但不用体验,更希望韩国更要重视酒驾问题,挽救可能破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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