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日前接获民眾通报,台中市东势偏远山区有犬只被捕兽铗所伤,希望协会前往救援。协会人员抵达现场后,发现有2犬只被夹伤,1只已明显死亡,另1犬只腿部受伤。协会呼吁,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使用捕兽铗,请民眾切勿使用以免触法。
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指出,协会人员勘查现场发现,捕兽铗皆被铁炼固定于树干上,造成犬只受困后无法挣脱。1只黄色犬只已明显死亡,身上伤口完整、无严重溃烂,初步研判可能因身陷兽铗无法觅食而死亡。另1只被兽铗所伤的是长毛虎斑犬,牠的右前脚则因夹伤而全肢严重发肿,但所幸未伤及骨头。经紧急送医清创、治疗后,目前復原情况良好。
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说,受伤的长毛虎斑犬在住院过程中,展现其亲人的个性,兽医师研判该犬只可能为事发现场附近的民眾所放养;因未以牵绳保护犬只且未施打晶片,导致该犬只外出游荡时不慎被陷阱所伤,即便获救也无法透过晶片寻得饲主。
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呼吁,《动物保护法》及《野生动物保育法》皆明文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可使用兽铗;民眾若发现兽铗,可主动通报主管机关。饲主亦应善尽饲主责任,切勿放养,并应为宠物施打晶片、绝育及定期施打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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