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屋客在网路分享,先前将一间套房分租给女大生,女大生搬走后却发现,女大生为请领租屋补助,将一家7口户籍全部迁进来,搬走后至今未迁出户籍,还苦求希望保留户籍,形同租金补贴漏洞。对此,营建署今傍晚发布新闻稿表示,租金补贴早订有租金补贴异常查核作业要点,如无租赁事实,应追缴溢领的租金补贴,会再向台北市政府了解个案情况,并督促追缴。
营建署表示,依据自建自购住宅贷款利息及租金补贴办法第22条规定,受租金补贴者申报资料有虚偽或不实情事时,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租金补贴,并撤销或废止原补贴之处分,追缴其溢领之租金补贴。
营建署说,地方县市主管机关获报通报异常案件,应限期通知申请人说明,发现有疑似异常情事者,移送警察机关办理。经地方检察署起诉且地方法院判决有罪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依前开办法规定停止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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