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担任基隆市都市发展处建筑管理科技工的应秉文,遭检举按月收30万元贿款,但他的月薪才3万多元,基隆地院依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将应男判刑2年,高院改判刑1年8月,792万元犯罪所得没收。可上诉。
判决指出,法务部调查局在2017年接获检举,指称应秉文从2013年开始,向月眉土资场经营者收取贿款每月30万元,检察官调阅他的帐户资金往来,发现有792万8000元不明财产,金额远高出其薪资收入,来源可疑。
检察官发现后,在2019年侦查中令应秉文就可疑的现金来源提出合理说明,但他故意违反说明财产来源义务,只说来源为赌博赢钱或友人借贷还款,检方讯后依财产来源不明罪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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