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年连姓男子使用社群软体,假冒经纪公司骗取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裸照,更要求少女拍摄影片,否则将不雅照公诸于世,小美吓得封锁连男,男子却使用另一帐号要求少女拍摄姊姊裸照,小美家人得知立即报警,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处有期徒刑4年2月。
据了解,连男2017年假冒成经纪公司,使用社群软体IG私讯小美,男子不断讚美少女身材好,可以成为模特儿,若接案拍照能赚取不少钱,连男长时间说服下,逐渐突破小美心房,成功取得其裸照,未料,连男进一步要求小美拍摄不雅影片,少女看到讯息吓得将男子帐号封锁。
连男不死心,从小美IG贴文中挑选一名疑似少女同学,并私讯表示,他手中握有小美裸照,要求女同学告知少女和他联繫,否则要在网路上散布裸照,但仍未果。
3个月后,连男发现小美的姊姊长相甜美,再次兽性大发,临时起意创立新帐号,再次私讯小美,要求她拍摄姊姊裸照,并恐吓姊姊若是不愿给照片,就要散布妹妹裸照,两姐妹不知如何是好,着急地告知家人,并报警请求协助。
检警调查时,因小美家人担心女儿受伤,情急之下将所有与连男的对话纪录等证据删除,让案情一度陷入胶着,所幸小美友人当时存有与连男对话纪录,才让男子罪行曝光,收证过程中更发现有另名被害女子,侦讯后,将连男依法送办。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法官认定连男胁迫使少女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2罪,分别处有期徒刑3年6月、3年9月,以及强制未遂罪7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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