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桌球天后福原爱今年初和老公江宏杰提出离婚,决心断开4年婚姻,后来她更在日本被拍到和高帅男过从甚密,江宏杰也心死在上周向高雄法院递状诉请离婚。法界初步推测,福原爱是否有不伦行为,恐是这桩官司最后关键,日媒昨(28日)报导,推算福原爱可能会面临必须付出2亿日圆,约5140万台币的赔偿金问题,可分期20年支付。

福原爱、江宏杰4年前挺过「格差婚」争议结婚,贵为天后的福原爱婚前年收入保守估计超过台币3700万,而江宏杰只有100万,经济能力相差37倍,婚后两人合体代言、接广告和通告,推测约有2.6亿台币进帐。先前据《TVBS》报导,律师丁昱仁认为之后的财产分配,台南、高雄的房产产权会均分给两人,而钱财方面则从结婚首日算起到离婚,多的那方要给少的差额一半。

婚变消息传出后,江宏杰从原先的态度「对小爱的爱至今没有改变」,到后来高帅男被证实已婚,福原爱传出崩溃,江宏杰的态度也转为强硬,更主动出击提出离婚。据《日刊现代》报导,询问律师黑田健二后,对方认为此案件的关键点在于福原爱是否有跟其他人过从甚密,「江宏杰若以女方不贞行为为离婚理由的情况下,也可以充分考虑要求赔偿金」。

日媒报导,对于必须支付赔偿金,对婚前年收入约有3700万台币的福原爱看似容易,然对婚变后被媒体形容「全失去了」的她来说,恐怕仍是笔不小的数字。

#福原爱 #江宏杰 #台币 #离婚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