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传媒叶毓兰专栏】我主张人行道建设应强制入法,不只是新建,更重要的是改善案有用路环境,把路留给弱势用路人。
我国许多最美的风景,却是让行人、高龄者、身障者、带着子女之家长寸步难行的噩梦,道路设计留给了绿化带,过宽车道,但却吝啬留给行人,这样工程设计,人本交通何在?
尤其是车道设计过宽,不只容易造成行人穿越困难,更促使驾驶人高速行驶,因此车道应瘦身,而瘦身后的空间应还给行人。
相较起美国曼哈顿,再贵的地价,都要把路留给弱势用路人,保障人行道以及自行车等,绝对不会委屈行人。
相较之下我国更显汗顏。道路设计常以汽车优先考量,人行道常欠缺,即使有骑楼、人行道也多常被占用。
显示我国行人在工程设计和法规管理完全忽略,这过去可以说是歷史共业,有些说是涉及营建署管辖,因此我要求交通部应加速与营建署共同研拟相关规定。
最后我提出两个优先,分别是安全优先、弱势优先,国家花了大量经费用于前瞻计画等建设,人行的安全,各项建设与计画都不能忽略。
作者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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