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姓男子2018年到北市某酒店寻欢作乐,酒过三巡,见坐台的酒店小姐酒醉不醒人事,将她「捡尸」到旅馆性侵,隔天一早庄男见她玉体横陈,酒意未消,跨跪在她后方「老汉推车」顶撞硬上,酒店小姐眼见遭庄侵犯,虽梨花带泪哭求「不要」,却仍遭庄硬上。事后被害人申请犯罪被害补偿,北检审议补偿25万多元。
检方调查,被害人任职北市某酒店,2018年12月17日晚间庄男到该酒店消费,18日凌晨,庄男见被害人酒醉,意识不清,认为有机可乘,即搀扶她搭计程车到中山区附近某旅馆休息。
18日上午10时,被害人惊醒,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趴躺在旅馆床上,心知不妙,转头一看,惊见庄男全身赤裸跨跪在她后方,意图不轨,被害人见状,哭喊「不要」,哀求庄男住手。
但庄男对于被害人哭求,充耳不闻,硬是将她压制在床上,并从后方侵犯被害人,被害人因其酒意未退,无力抗拒,只能眼睁睁看见自己被侵犯。
庄男完事后,还不慌不忙穿好衣服,从容离开旅馆,被害人见庄男离去,才通知酒店经纪到场,陪同离去,事后被害人报警处理。北检去年已经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庄男。
被害人日前向北检申请性侵犯罪被害补偿,北检审议后补偿她医疗费、精神慰抚金共计25万多元,检方将向庄男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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