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池姓男子前年骑机车载前女同事返回租屋处,他藉借厕所名义进入她的租屋处却推托不肯离开,甚至将右手伸入她衣服内,从内衣扣位置附近来回抚摸她胸部,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 依强制猥亵罪将池男判囚10月。可上诉。
2019年7月7日晚上8点多,池男骑乘机车搭载前女同事返回她位于土城区的租屋处,藉借厕所名义进入后不离开,她因不愿与池男共处一室,于是转身欲离开她租屋处套房,池男竟将她强行拉回房间内并关上房门。
池男用左手摀住她的嘴巴阻止呼救,并以身体将她压制后,将右手伸入她衣服内,从内衣扣位置附近来回抚摸她的胸部,她以脚勾住门把开启房门,随即大喊「强奸!」、「谁来帮帮我!」等语,向附近套房内之室友求救,池男才慌忙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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