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部驻旧金山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廖伟平,中风卧床多年,和第二任洪姓妻子离婚,洪妇与女儿提起民事诉讼,与廖对簿公堂,洪妇女儿趁法官访视廖时,用手机偷录法官庭讯过程,供洪妇作为离婚诉讼证据。台北地检署认为,家事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洪妇和女儿偷录音已经触法,5日依妨害秘密罪起诉2人。
廖伟平因元配李姓妻子病逝后,再娶了洪姓妻子,生下1女,廖、洪曾一度离婚又重新登记,2012年廖中风卧床,指控洪不闻不问,诉请离婚获准,廖另被法院宣告监护,由李姓元配的女儿担任监护人,廖并和李的女儿同住。
洪女离婚后,为了女儿扶养费,与廖伟平互提民事诉讼,台北地院法官为了确认廖的意见,到廖家访视开庭,洪妇想参与被法官拒绝,只准洪妇女儿进入廖家。
但洪妇女儿用手机偷偷录下法官询问过程,交给母亲洪妇,洪妇将录音内容摘录后,作为离婚案件再审证据,遭李女女儿发现提告。
检方认为,依《家事事件审理法》规定,家事案件有当事人私密性等理由,应不公开审理,若有需要庭讯录音檔,可循正常程序申请,但洪妇和女儿未经法官核准,就私下偷录音,构成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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