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区今(5日)凌晨3时许,知名媒体人黄暐瀚母亲过马路时,突遭酒驾方姓男子驾驶宾士衝撞,送医仍伤重不治;曾任检察官的律师孙治平指出,过失致死与酒驾害命的刑责差异大,而因其肇事后买酒喝疑似想掩盖酒驾,因此其肇事前的行踪与通联记录,将会成为定罪关键。
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律师孙治平表示,倘若车祸过失撞死人,涉犯的为过失致死罪,最高可处有期徒刑5年,通常被告会因与被害人和解,因此获判缓刑,而未达成和解,通常最多也就判10月。
孙治平说,但,酒驾撞死人所涉犯的是公共危险罪,条文指出,若服用毒品、麻醉药品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刑责将为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与过失指死的法律刑度差非常多。
孙治平指出,以往若遇上驾驶想用事后喝酒掩盖酒驾的情形时,将会追查其肇事前的行迹与通联记录,确认是否在餐厅用餐时就有饮酒,此外,犯下车祸理应留在原地,但方男却离开现场买酒,打紧张牌恐也无法被检方所採信。
黄暐瀚稍早结束台北工作,赶往台中处理母亲后事,受访时哀戚地说,原本才安排要在母亲节回家陪她吃饭,但却突然发生这种事,全家上下都难忍悲痛,而黄暐瀚一家也重回事故现场招魂,仅掷茭一次就顺利掷出圣筊。
回顾案情,这起车祸发生在5日凌晨3时许,30岁方姓美髮师疑酒后驾驶黑色宾士车行经东兴路一段与树义一巷路口时,疑似车速过快,撞上正在过马路的陈姓女子,而方男肇事后并未立即报警,反而是到附近超商买酒,5分钟后才打电话报警。
由于撞击力道过大、女子遭拖行超过50公尺,女子头部重创、身体多处骨折当场无生命迹象,送医急救仍回天乏术,方男经酒测已超标,肇事原因仍待警方调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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