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曾经闯入民宅、性侵女子的杨姓男子,2月搭乘台北捷运时,发现车内有1名20多岁的短裙正妹 先以手机偷拍对方照片,再趁当时已是晚间11时40分,车内乘客稀少,竟然坐在正妹的对面,接着将手伸进自己裤裆,不断搓揉下体,连串噁心举动,让被害女子忍无可忍,也用手机反拍搜证提告,士林地检署依妨害秘密罪将杨杨起诉。
起诉指出,被害女子案发当晚搭乘北捷,杨男11时30余分,由大桥头站上车,进入车厢后发现被害女子长相亮丽,见四下无人,自42分起,拿手机不断拍摄对方,且集中在短裙、大腿及内裤,让被害人感觉极不舒服。
杨此时坐在被害女子对面,拍摄过程中,还将手伸进自己的裤子,不断搓弄生殖器,正妹最后忍无可忍,也拿出手机拍下杨男的猥亵模样,并在下车后向警方报案。
杨男并非第一次涉及相关案件,2010年他曾闯入民宅,对1名女子强行性侵,事后遭判刑3年6个月,2014年才出狱,这次又在捷运上骚扰女性,警方经循线追查,日前将他传唤到案,并依公然猥亵、妨害秘密等罪将他送办。
士林地检署日前开庭,检察官调阅相关影像后,认为杨并未将裸露生殖器官,只是在裤内搓弄,且时间很短,难认有公然猥亵的罪嫌,但近10分钟拍摄女子的特定部位,无视对方意愿且造成不快,依妨害秘密罪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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