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从高雄北漂工作的男子去年6月骑车行经内湖某路口时违规左转,遭警方鸣笛拦查,但他却直行不理警方,事后遭开罚600元与1万元;男子收到罚单无奈上诉,他说该路口待转区不易看见,转弯后旁边有其他车辆,认为警方并非拦查他;法院认为警方在男子转弯行驶一段路后才上前拦查,认定男子非故意逃逸,判免罚1万元罚单。
判决书指出,该男子去年6月在台北内湖区康寧路三段与安康路口违规左转进涵洞,警方看到后拿红色指挥棒对他鸣哨拦查,但他却直接骑走,事后警方以法开罚600元违规左转与1万元拒绝拦停逃逸罚单;男子收到罚单后提出行政诉讼,主张以他的身高,未看到待转格,转弯后也没看到警方上前拦查。
不过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则表示当地两段式左转的交通标志共3个,就算没看到待转格也会看到交通标志,且根据警方密录器,警方当时已吹哨2次,又拿红色指挥棒指男子,足以让对方确知要拦查。法院认为,该处两段式左转标志周围并无遮蔽物,可清楚辨识,认定男子仍须缴600元罚单。
此外,根据当时的影片,法院认为男子并非一违规就被拦查,而是已行驶一段路程,且男子左侧还有2辆汽车行驶,因此主观上有可能不知道警察是在拦检他,法院以此认定男子无故意逃逸拒绝受检,将此部分罚单撤销,免罚1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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