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金局前国内投资组长游迺文因涉入劳动基金炒股案遭羁押,但游迄今仍全盘否认犯行,台北地院认为游涉贪情节重大,危害我国劳动基金管理资产甚鉅,有逃亡、勾串可能性,裁定自5月8日起延押2个月。但游不服,向高院提抗告,指宝佳集团主管炒股获1.8亿,他只吃高檔餐宴获利5.8万,全案只他一人在押不公平,高院驳回游抗告,游确定遭延押。
检方调查,游与宝佳资产投资主管等人为操纵远百股价,从去年7月策画,8月游选定北市顶级私厨「馥邑隐厨」餐厅,与宝佳、復华投信主管餐叙。游强硬要求下属交易室买入远百股票,并把绩效算他身上,检方2月起诉游,求处重刑。
北院认为,游犯罪嫌疑重大,且因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加上本案共犯人数眾多,亦有勾串证人或共犯之虞,有必要继续羁押,裁定自5月8日起延押2月。 但游不服,向高院提抗告。
游认为,证据都被检察官扣押,本案其他被告也已供述,他没有灭证、串证可能,另宝佳集团获利高达1亿8449万8458元,他只有餐费5万8248元,金额不成比例,加上没有事证证明他索贿;而且他被以两大过免职,对于劳金局职员已无任何影响力,不可能串证,其他被告都获交保,只有他一人在押,显然有差别待遇。但高院认为游涉嫌重大,抗告无理由,驳回其抗告,游确定遭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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