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合国际」公司遭检举2015年至2017年涉嫌未经金管会许可,对外招收会员,非法从事代客操作外匯保证金期货或提供投资期货建议,涉嫌违反《期货交易法》。台北地检署12日起诉周姓前负责人共7人。
检调调查,目前已解散的「鑫合国际」公司未经金管会许可,于2015年至2017年间,在脸书设立粉丝专页,对外招收会员,会员分为白银会员、黄金会员,会费各为3000元、7500元,非法从事代客操作外匯保证金期货、或提供投资下单期货建议,涉嫌违反期货交易法。
检调去年2月兵分7路搜索「鑫合」公司周姓前负责人住处等7处地点,约谈陈姓、张姓讲师等7人到案。
依《期货交易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期货信托事业、期货经理事业、期货顾问事业或其他期货服务事业,可处7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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