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会于12日接获台电公司依「核子反应器设施停止运转后再起动管制办法」提出核三厂1号机EOC-26大修后再起动临界申请后,已就送审文件内容进行审查,并赴现场就大修作业执行再加强查证。经整合送审文件、大修期间现场查证及再加强查证结果,确认送审文件内容及机组现场状态可符合起动要求后,于今天11时50分同意1号机组起动运转。
原能会指出,机组大修后加强视察规画,实际期程会依现场查核情形、期间有无新增之维护议题及所有视察事项是否均获厘清符合要求,而予以适当调整。本次加强视察作业,已于15日完成,视察结果机组现场状态可符合起动要求。后续核三厂将依程序执行机组临界及併联前相关测试,并于完成后再依规定提出併联申请。机组起动阶段,原能会亦会就相关作业持续进行查证,确认电厂依规定执行,以确保机组后续起动运转之稳定与安全。
此外,原能会因应新冠肺炎疫情状况,除已查核核三厂相关执行情形外,并已发函经济部及台电公司要求督促核电厂应持续加强执行相关防疫措施并落实滚动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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