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传媒叶毓兰专栏】5月13日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排审我的提案废除对院、检、警关系极度不对等的「调度司法警察条例」。
我在这次委员会质询时,也用现行防逃机制中院检与警方的关系,直陈了目前调度条例让院检可以将诸多自身任务都甩给警察的弊端,如果真的这样爱用警察,就给予警察司法津贴吧!我们都已经审查「太空发展法」了,调度司法警察依旧停留在「杀猪公」的年代,仍在用民国34年不符时宜的法规!
首先我质询有关参加情报人员训练被退训的周女,竟被以违反「国家情报工作法」移送泄漏正副主任姓名一事。
此事是周女在PTT上爆料受训期间遭霸凌、性骚扰、做假资料等不法情事,但因为爆料披露国安局训练中心正副主任的姓名、化名,而被国安局移送法办。
其实,国安化名是半世纪前、在敌后、在沦陷区不得不使用的保护情报人员的落伍做法,机关内部、到立法院备询时,这些分明不是情报所需,还在使用化名,是在骗人、还是在卸责?
我就揭弊者保护的法律草案请教法务部次长,也就公务员服务法草案请教铨叙部长,这样揭发机关的弊端,在未来修法政策方向,该如何保障揭弊者。
警察同仁都很关心的废除调度条例,实务上的做法就是院检发了一份公文,要求派出所负责某一被告的执行防逃机制,之后就完全置之不理,甚至有防逃失灵,员警被惩处,但依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1项第1款,应该主责的司法机关却完全没事。
我们从大陆华为财务长孟晚舟被捕时,加拿大法庭所实施的防逃机制来看,就可以知道我国主责防逃的法务部,是如此的怠惰。
孟晚舟被法庭要求支付1000万加币保证金、交出护照、在限制区域活动还有宵禁(11点至早晨6点)、自费的保安监督,甚至还有电子脚镣科技监控。
反观我国呢?108年7月修法增订科技监控的防逃设施,109年8月相关子法才制定完成,硬体设施的监控中心更是本月才在试营运!
可见警察实在是太好用,等到修法要求院检要负起防逃机制责任时,执行还在牛步,因为什么事情都可以推给警察!
监察院108年针对陈伟志弃保做出调查报告,99年针对前彰化议长白鸿森弃保也早就作出纠正案,一再强调法务部有必要盘点法律,该修法就修法,单是要求警察行政监督,比不上更具体、更严厉的弃保惩罚,调度司法警察条例也应该加以检讨。
10年过去了,法务部依然不动如山,蔡政次只会耍嘴皮子说开过什么会、都有检讨进度,继续违法滥权把责任推给警察,无视警察的痛!
作者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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