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为了防疫优先原则,并维持公务正常运作,避免人员移动,造成疫情进一步扩散,决定即日起至28日止,任职或居住于三级警戒区域内之人员,得居家办公,双北地区法院原则上应暂缓开庭。
司法院指出,任职在司法院及辖区位于三级警戒区域之所属机关,包括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惩戒法院、法官学院、高院及北院、士林地院、新北地院、基隆地院的人员,或居住于三级警戒区域之人员,得经机关首长核准,居家办公。
此外,司法院表示,凡与居家隔离者、居家检疫者、疑似病例者、接触确诊病例者有接触之同仁,得经机关首长核准,居家办公;双北地区法院于即日至28日止,原则上应暂缓开庭,其他法院原则上也应弹性调整庭期,另为因应实际需要,设有时效性、紧急性、必要性之例外情形。
司法院再次重申,为避免疫情扩散,例外需开庭的情形宜从严解释,司法院并已协请各法院查询未来二周之开庭情形有无依上述原则进行调整,以维护当事人及诉讼关系人合法权益,司法院也将延长办案期限、调整管考措施,以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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