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警局台东分局永乐派出所28日晚间11点接获报案,台东市丰年路有民眾酒后滋事,情绪失控的45岁张姓男子遭警约束并被家人带回,未料凌晨1点他假借酒意前往派出所,持小型锯子自伤。警方表示,全案依恐吓、妨害公务罪嫌移送台东地方检察署侦办。
辖区员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发现张男不服员警劝导,一阵拉扯后,警方朝其喷辣椒水并将其约束,随即通知家人把他带回家。返家后,酒意未退的张男情绪不稳,拿出家中的小锯子及写有「司法不公」字条,前往永乐派出所,并以锯子画伤自身腹部。值班员警见状随即通报支援警力到场,将男子压制在地,其不断反抗挣脱,警方只好拿出手铐将其约束,随后将他送医。
警方表示,该名男子当时酒测值达0.54毫克,全案侦询后将其依恐吓、妨害公务罪嫌移送台东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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