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男子搭捷运时,见到车厢内有座位,走过去想要坐,却被另名女子抢走,不禁「啧」了一声,未料引发女子不满,双方因而爆发口角,女子甚至对男子提告性骚扰,指控男子盯着她胸部看,让她感到不舒服。台北地检署侦结,认为双方没有肢体接触,曾男行为不构成性骚扰,处分不起诉。
曾男2020年8月间搭捷运,想要去坐剩下的1个空位,女子却突然快步走来,抢先入坐。曾男对于女子的行径很不以为然,忍不住「啧」了一声,女子听到后也当场暴怒,与曾男一路吵到忠孝新生站下车。
2人虽在站务人员调解下暂时和解,后来却又都跑到警局互告。女子指控曾男盯着她的胸部看,让她很不舒服,涉嫌性骚扰;曾男则指女子骂他「娘炮」、「神经病」,并扬言要烙人谈判,涉嫌公然侮辱、恐吓。
北检一度处分双方不起诉,案经高检署发回,北检重新调查后,认为监视器虽有拍到2人的肢体动作,但看不出是否有互骂的情形,而曾男从头到尾没有碰触女子,就算有看女子胸部,也与性骚扰罪构成要件不符,二度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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