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香港与墨西哥的投资协定是本届港府签订的第4份投资协定,其余3份协定分别与东协、澳洲及阿拉伯联合大公国签订,均已生效。加上与墨西哥的投资协定,香港与海外经济体之间已生效的投资协定增至22份,涵盖共31个海外经济体。

香港与墨西哥签署的投资协定规定双方须为对方投资者的投资给予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的待遇。在徵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也规定投资争端可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包括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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