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在2016年公告重型柴油车六期排放标准自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但为配合2018年空污法修正以及接续推动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等精进措施,108年6月12日给予五期重型柴油车缓衝2年,使其可继续生产、制造或进口至今年8月31日,因此9月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六期排放标准。
六期排放标准除加严污染管制限值(NOx加严约80%,PM加严约50%)及延长耐久保证里程外,并新增氨(NH3)及粒状污染物数量(PN)管制。因排放标准较严格,需採用效能较佳污染防制设备,制造成本增加。
年初环保署接到部分重型柴油车制造厂反映,车主生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力依原规划採购较为昂贵的新期别车辆,期望能再延长五期排放标准缓衝期。环保署分别于今年1月27日及3月23日等多次邀集交通部、经济部、车辆产业进行座谈,听取各界意见。经环保署评估后,决定仍将于今年9月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六期排放标准。
环保署强调,五期排放标准缓衝期至8月31日止,届时车辆制造商或进口商不得再进行五期排放标准车辆生产、制造或进口,但于期限前已生产、制造或进口五期排放标准车辆,并未限制其继续贩售及领牌上路,而已使用中车辆只要符合出厂当期标准,皆能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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