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指出,水污费的徵收对象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业、工业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其他指定地区或场所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等,总共有1.13万家业者,水污费每半年缴纳一次,依规定要在7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

考量现阶段国内疫情尚未降温,为落实遵循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业者可能无法如期于7月底前完成水污费申缴作业。因此,调整今年第1期水污费申报及缴纳作业期间为7月1日至10月31日,同时提醒业者应于上述期间内上网申报及缴费,以维护自身权益。

水污费徵收系法定应办事项,徵收的费用均专款专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护及提升水体水质,改善生活环境。在配合防疫政策的同时,请留意于期限内完成申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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