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航警局警员身份考上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榜首的陈以伦,在发表考取研究所录取心得时,因自爆过去自己都在打混摸鱼,表示「我毕业就来到航警局,我103年毕业至今没有受理过任何报案,没开过任何罚单,基本上每天都是在过退休生活,几乎2个月就出国玩,根本与社会与警界脱节」,荒谬言论引发各界抨击,警政署今(16)日因此将其免职,并取消其研究所复试资格,消息曝光再度掀起社会争议。
航警局第一个施打AZ疫苗的警员陈以伦,因顺利考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榜首,应要求替补习班撰写推荐文,结果却在文中炫耀过去7年日子过太爽,一夕间乐极生悲,暗指航警局超好混的浮夸言论遭外界炮轰,即使他出包后火速撤贴文、公开道歉,盼各界给予他一个机会,但通通为时已晚,不仅心得文截图已遭网友检举,航警局获悉后,日前先送上一支记过,并将其调离原有职务,今日中午,警政署更祭出重惩,认为陈以伦言论浮夸不实,严重影响警誉,经查其连续6年考绩评列乙等,歷任干部均考核评语皆为不佳,遂直接以2大过方式将他免职,连带主管也要被追究行政责任,警察大学亦宣布取消陈以伦硕士班考试复试资格。
陈以伦遭遇一连串惩罚的资讯曝光后,PTT跟着热议起来,许多乡民认为这就是人在福中不知福的现世报,表示「这就叫过太爽不知低调」,但也有人批评警界惩罚根本没标准,忍不住开酸「共产国家喔?说实话也被炒,笑死」,还有人高呼「这直接免职就太夸张了,一堆犯罪的也没这么严格。」并举例先前警政署长陈家钦爱将张博钧涉酒驾的案件,称他列管未满3年,事后竟然就调升为刑大司法组长;此外,还有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吴姓警官,曾性侵警大女实习生,行政究责不过判休职,也未被免职,反观陈以伦只不过说了个大实话,却落得如此下场,因此该网友提出建议,表示「讲真的直接调他去双北一级战区,蹲好蹲满痛苦几十年都比较好」,同时他也研判「我看行政诉讼应该是有得打了。」
对此,航警局督察长黄惠生出面解释,指陈以伦的行为确实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4条第1项第2款「公务员未得长官许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机关名义,任意发表有关职务之谈话。」第5条「公务不得有骄恣贪情,奢侈放荡等足以损失名誉之行为。」又他将考取研究所心得公然PO于网路,也违反《警察人员服务守则》第10条「警察人员应重视荣誉……不得有损其职位尊严或职务信任之行为,以维警察人员形象」,加上《考绩法》第12条第3项规定「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综合上述,航警局才会祭出2大过重惩。
不过对比过往案例,许多言行失检或触法的警员也没有遭到免职,如太阳花学运时期,台中市雾峰警分局苏姓警员在脸书呛「停休!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套子我带了,准备被我X暴吧!觉得帅气」,还有警员留言回应「要把魏扬打到胃溃疡」,2警不当言论均触法遭法院判缓刑,但事后也仅被记过调职。另外近期的松山、北投之乱,警察严重违反警纪,格式化监视器、跟黑帮乔和解、让黑帮老大在侦查队管制区探望小弟等,各种违法行径样样来,也未有警员、警官被记大过,由此可见,陈以伦白目炫耀过太爽遭免职,有违反法律比例原则之虑。
针对航警局高层双标剥夺基层警工作权的骂声,警政署人事室再度引援法条回应,陈以伦收到免职处分若不服,可依据《公务人员保障法》30条第1项规定30日内向「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出覆审,如覆审结果也不满意,可再提行政诉讼交由法院裁定最后结果。
据悉,近年台陆停止两岸交流、陆客自由行,加上去年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发,旅客入出国境运量大降,航警局「勤务确实有比以往轻松」,不过航警基层进一步解释,航警安检单位绝非如陈以伦所言,是一个「过退休生活」的单位,负责入出境旅客行李、人身安检,业务本来就相当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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