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田山盛国不满中天新闻台换照失败,认为通传会NCC已沦为绿色执政党打手,去电NCC委员任职的学校办公室恐吓并对NCC旗帜喷漆抗议遭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时,田认罪并称「不想像太阳花案一样浪费司法资源」,法官依恐吓公眾、毁损罪各判刑2月、罚金2000元。可上诉。
检方指控,田男去年11月19日上午打电话到某NCC委员任职的办公室,对接电话的林姓职员说「将採取行动,叫其他同事快跑」,之后扯下NCC旗帜,喷漆抗议,高喊「NCC是绿色恐怖」,遭检察官依侮辱公署、恐吓及毁损等罪起诉。
北院开庭时,田男称攻占行政院的人都没事,他扯NCC旗帜喷漆,情节没有太阳花严重却有事;NCC将52台私相授受,证明他的行为有阻却违法事由。之后田认罪,表示不想像太阳花案旷日废时,也浪费司法资源,希望以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酌田仅因不满NCC及其委员作出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之处分,认已沦为绿色执政党打手,盛怒下犯罪,行为不当,但田认罪,表达后悔,对无辜遭牵连者深感抱歉,依恐吓公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另毁损罪判罚金2000元。
至于检方起诉的毁损公物、侮辱公署罪,法官认为,NCC旗帜不算是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且田是因不满NCC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为宪法言论自由保障范围,不构成侮辱公署罪,只涉犯毁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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