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号北向196公里彰化路段27日晚10时20分,发生重大追撞,1辆白色自小客车在内侧车道突然爆胎后停下,后方2部车反应不及接连撞上,3车连环追撞、5人送医,其中第一辆自小客车后座1男1女到院前已无呼吸心跳,送医仍宣告不治车祸原因由国道警察第三大队调查中。
根据国道警方调查,24岁谢姓女子驾驶白色HONDA汽车,载着29岁张男、坐后座的27岁梁女、25岁刘男等3名友人,从台南出发北上台中,行经196公里处彰化交流道路段突然爆胎,停在内侧车道,后方28岁赵男驾驶深色VOLVO反应不及高速追撞,没多久42岁陈男驾驶深色FORD再追撞。
彰化县消防第一大队、国道警第三大队中兴分队与刑事组获报到场,因撞击力道猛烈,第一辆车严重变型扭曲,导致梁女、刘男受困夹在车内,消防人员动用油压剪等器材破坏车体后才将人救出。车祸事故于昨晚深夜11时22分排除。
第一辆白色HONDA汽车驾驶谢女颈部受伤、副驾驶座彰男颈椎受伤,2人意识清楚,分别送往乌日林新医院、彰化秀传医院检伤;后座梁女头颈部骨折、腹部出血,刘男脑部受创出血性休克,2人伤势严重命危,到院前已无呼吸心跳,送医仍宣告不治。后方追撞的两部汽车驾驶,赵男脸部受伤送彰化秀传、陈男轻伤不愿就医。
警方指出,3车驾驶经酒测无酒精反应,详细车祸肇事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厘清。
国道警方提醒用路人,平时要做好车辆保养与维护,行前应检查车辆胎纹及胎压,遇有车辆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无法继续行驶时,应先启亮方向灯,将车辆逐渐滑离车道停在路肩上,再启亮危险警告灯,并在车辆后方50至100公尺处竖立车辆故障标志警示后方来车。若无法即时滑离车道时,除应依规定启亮危险警告灯、并于车辆后方100公尺处竖立车辆故障标志外,应立即通知警方协助处理或拨打1968免付费路况通报电话,向交控中心请求救援服务,以避免二次事故。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