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导,温哥华时间6月29日,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从匯丰获取的新证据进行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将为期两天。法庭上,孟晚舟律师向法院寻求採纳匯丰银行的多个文件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进一步证明美国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据——《起诉案件纪录》,进行了实质性省略和选择性遗漏,存在误导性。

孟晚舟律师指出,匯丰银行文件显示其高级风险评估官员--而不是该行的初级成员,非常清楚Skycom与华为的关系。此前美国提交的《案件起诉纪录》称匯丰高层不知道华为和Skycom的关系,匯丰银行只依靠孟晚舟PPT及陈述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出继续与华为合作的决定。

华为加拿大的一份媒体声明中也称,匯丰银行的这些电子邮件和其他纪录可以表明:并无证据证明匯丰银行曾被欺诈,孟晚舟并未向匯丰银行高管隐瞒华为与Skycom的关系,匯丰银行的内部风险评估是在瞭解确凿事实后进行的,匯丰银行内部任何的声誉风险都是在匯丰银行高管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管理的。

报导引述熟悉案件的知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若新证据能证明,匯丰银行及其高管,从始至终都知道华为与Skycom的关系,孟晚舟就不可能在华为与Skycom关系问题上「欺诈」匯丰银行,所谓「欺诈罪」成立的客观条件并不满足。此外,在孟晚舟进行PPT陈述前,匯丰银行早已了解华为与Skycom的关系。匯丰银行早已有足够的信息,而非只能依赖孟晚舟的PPT陈述,来评估与华为合作的风险,若日后匯丰银行因与华为的合作面临违规风险,责任在于匯丰银行自身的合规程序,与孟晚舟的PPT陈述没有因果关系。

孟晚舟的律师称,美国提交的《起诉案件纪录》显然不可靠。美国提交的《起诉案件纪录》是加拿大法庭裁决是否向美国引渡孟晚舟的依据。如果证据证明美国提交的《起诉案件纪录》存在重大谬误,包括误导性总结、选择性讯息、大量遗漏等情况,则引渡依据不可信,引渡程序应被终止。

此次新证据源于2021年4月12日在香港的一项裁决:匯丰、华为及孟晚舟提前在庭外达成协议,法官颁令,孟晚舟一方可向匯丰索阅有关文件,相关文件将用于在加拿大处理美国提出的引渡聆讯申请。但应匯丰要求,条件是孟一方必须「尽合理努力」不将机密讯息公开,这也是孟晚舟律师团队向法庭申请禁止公开(publication ban)文件的原因。

华为加拿大声明称,如果这些证据被成功採纳,孟晚舟律师就能在计划于8月举行的引渡听证会的引渡庭审阶段使用这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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