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许姓男子去年与张姓友人因对种菜、养鸡等意见歧异,张骂他后,许男愤而持镰刀朝张的腰部、四肢等部位挥砍,一路追杀,张被砍11刀死亡,歷审考量许男的犯罪手段及所受的刺激等,依杀人罪判囚18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许与张同在台中市东势区大甲溪畔附近之某农地工作,双方因细故争吵后,去年5月2日上午9点多,张又在台中市东势区东关路5段附近之土地公庙,以言语辱骂许,引起许男不满。

隔天上午,许男从他住家携带镰刀1把,骑脚踏车至农地等候张,看到张前来后,许上前与对方发生口角衝突,双方一言不合,许持镰刀朝张挥砍,过程中,张往旁边逃跑并跌倒在水泥地上时,许仍持续持镰刀追砍。

张因头部、后背腰部和四肢共受11处锐器伤,因流血过多而倒退至水泥地之大石头上坐下,许见状,先将镰刀藏置在农地的草丛中,且将他原本穿着之雨鞋更换为拖鞋后,骑脚踏车至某便利商店,请人报案称有人被砍伤,张送医急救后,因大量出血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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