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成立至今的智慧财产法院,7月1日配合商业事件审理法,合併改制为「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专门处理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在新臺币1亿元以上,或涉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而影响交易市场秩序及投资人权益甚鉅的重大商业诉讼及非讼事件。

商业审理新制採二级二审制(高等法院层级),设置专业法官、商业调查官,并採行调解前置程序、律师强制代理、商定审理计划、运用电子书状传送系统、远距讯问审理等科技审判、引进当事人查询、专家证人及秘密保持命令等制度。

司法院许宗力院长并期许商业法院审理商业事件之专业水准能与国际接轨,藉以强化我国之公司治理,健全资本市场发展,提升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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