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0)年2月,曾任电视台摄影记者的44岁施姓男子,一个人跑去台北市南港区东阳公园一带,基隆河2号水门河堤边脱光光,仅披一件外套就逛起大街,公然暴露下体,还以手把玩的行径,吓得目击民眾赶紧录影上传脸书社团「我是南港人」爆料。对此,士林地院内湖简易庭经审理,近日认定施男犯公然猥亵罪,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 2020年2月3日,也就是大年初九的周末假日,44岁施姓男子趁不少民眾到河滨走春游憩时,上午10时许当眾脱掉上衣、外裤和内裤,仅批一件外套就开始到处閒逛。
由于当时他下半身一丝不挂,「小弟弟」直接袒露在外,还不断当路人面前把玩,民眾骚动下,有人赶紧拿出手机录影,试图将影片上传网路爆料,施男发现后便仓皇逃离。
事后施男遭警方逮捕后坦承犯行,向法官辩称自己的惊世举动是为「排解压力」,最后法官参酌目击者拍摄的影像,认定施男犯公然猥亵罪,判刑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不过,原来施男不是第一次当遛鸟侠,2010年3月某日深夜,他也曾在北市松山区八德路骑楼,看到一名亮丽女模后,瞬间拉下牛仔裤拉炼「掏枪」把玩,吓得女模惊声尖叫「变态!你不要跑!」
施男被循线逮到后,在法庭上矢口否认,可女模对施男外型、衣着的指述完全吻合,法官因此认定施男犯公然猥亵罪,高等法院重判7月徒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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