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范姓男子2018年间带着自称哥伦比亚产的价值3000万元的祖母绿宝石,给友人鑑赏,不料潘姓女子却在玩赏间手滑,致宝石摔破且雾花,范男兴讼要潘女赔偿1000万元。台中地院日前审结,法官透过第三方鑑定,认定宝石市价仅349万元,受损后掉价43万元,判潘女仅须赔偿43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范姓男子主张,他于2018年间将哥伦比亚产的祖母绿宝石带回台,供2名友人鑑赏,未料,其中潘姓女子未经他同意擅自徒手拿起并拍照,因未拿好而摔落地面,致宝石产生碎裂、凹洞、缺角以及表面雾花的情形,当下潘女即允诺会赔偿,但事后却神隐。范男控诉,他的祖母绿宝石市价3000万元,但因潘女的过失,宝石的残余价值仅剩850万元,考量后提告向其求偿1000万元。
潘女则声称,她的确有过失,但她认为宝石的价值并未达3000万元,且范男所主张的原始价值与赔偿金额均过高,同时也指控,范男明知宝石宝贵,但展示时却丝毫未採取保护措施,以轻忽的态度交付于她,因此宝石受损范男亦须负起责任。
台中地院将宝石送往第三方鑑定中心,该中心鑑定范男所持有的宝石为祖母绿,且判定宝石的受损并无回復的可能,但经显微镜观察后,其宝石并无哥伦比亚产地特有的的三相物,无从认定产于哥伦比亚,判定宝石的原始价值为349万余元,而经摔伤后减损43万余元。法官就鑑定结果,判潘女须赔偿43万余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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