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许姓男子,去年8月在网路聊天结识2名未满18岁少女,开出每张裸照1000元、影片5000元的价格,诱惑2人传送猥亵照片供他观赏,并透过A女介绍,与B女进行性交易,案经检警查扣手机,发现许男利用微信收取影片、照片,他坦承进行性交易,检察官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
去年8月13日,许男以1张裸照1000元、猥亵视讯1次5000元,先匯款6000元到A女的帐户内,藉以引诱少女自行以手机拍摄裸胸照片1张、裸体视讯供许男观赏。同日,许男取得影片后,再度匯款希望结识B少女。
B女先将照片传给A女,再由A女转传给许男,4天后,许与B女相约在桃园某汽车旅馆见面,他先支付1万元现金,并将有1万元帐户的金融卡交给B女,两人进行性交易。隔月,许男与A女视讯时,发现A女身上没穿衣服,再要求拍摄猥亵影片,透过微信传送给他。
许男应讯时,坦承知道2人均未满18岁,并支付金钱购得裸照、猥亵影片,并进行性交易,A女坦承从中抽成,检察官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许男,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