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大学生4年前到警局报案,指控教授在课堂上要求其他同学一起脱他衣服,进行猥亵行为,教授还「你嘴巴不说,但身体很诚实」但经调查男大生指控不实,教授提起告诉,台北地方法院考量男大生已赔偿30万元、达成和解,依诬告罪判刑3月,缓刑2年。可上诉。
男子在2017年6月29日到台北市警察局虚偽指控男教授,在2013年10月于大学教室内,用左手捏他的左侧乳头,并与同学一起架住他左脚,用手触摸他下体,同一学期某日下午7时许,教授又他面前自行拉开裤子拉炼钮扣,掏出生殖器玩弄。
该名学生还说,男教授利用其教授课程之机会,趁他不察之际,以手触摸他大腿内侧之隐私部位,并告以「你嘴巴不说,但身体很诚实」等语,并向他恫称「不跟我做,就给我50万,没有50万就要把你当掉」,但经警方调查男大生指控都是假的,男教授于是反控诬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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