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5日表示,受到台湾季风影响,扣除冬季有强烈的东北季风、夏季有颱风侵袭,每年实际只有半年时间适合施工,因此过去在2019年遴选风场时,在契约规范当中就有明定,当开发商获配风场容量,可于获配年度完成至少50%风机併联或100%水下基础安装,并于次年度完成所有风机併联。
经济部能源局说,2021年应完成风场全数机组併联第2阶段潜力场址为获配109年商转,有允能一期320MW及海能376 MW等两座风场。再加上第1阶段海洋128MW及台电一期109MW两座示范风场,2021年底累计容量共933 MW。
经济部指出,推动离岸风电一切依公平的标准及公开透明机制,积极辅导各开发业者克服国际疫情挑战,并竭力依原签署行政契约核配期程完成商转。经济部定坚持既定能源政策全力推动离岸风电,如期如质完成离岸风电建置目标,创造绿色经济产业价值,达成我国环境永续之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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