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乔友大楼6月30日发生大火,造成4死20伤,包括进入火场抢救的彰化县消防局陈姓消防员也不幸殉职。时力立委陈椒华、邱显智、王婉谕今日召开线上记者会表示,将持续推动警消组工会的《工会法》修法,避免悲剧再发生。

邱显智指出,过去10年来,共有42位消防员殉职。这些年虽已完成资讯权、调查权以及退避权的消防三权改革,也就是让消防员能够拥有火场的完整资讯、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时撤离、发生意外事故后基层能够介入调查的权利,但许多制度性的问题仍不断重现。

邱显智说,消防员从未拥有过有制度性的沟通管道,也就是成立工会机制,对此时力已提出党团版《工会法》修正草案,将消防人员纳入当中第4条的保障范围。

王婉谕指出,过去政府拒绝消防员组织工会的原因,主要是基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公法关系下,公务员被视为国家支配下的特殊关系,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组织工会或寻求司法救济等权利。

王婉谕说,自从司法院大法官陆续发布释宪,开放公务员、军人及学生得透过司法进行救济,以及羁押被告及受刑人监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可见「特别权力关系」已逐渐被扬弃,不能再作为阻挡消防员组织工会的理由。

陈椒华表示,英国、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均肯定公务人员的结社权,甚至有些国家也开放团体协商权,像美国就有数十个州允许州或地方政府公务员能有限度的罢工。美国、德国、义大利都有由基层警察或消防员组成之工会组织,因而能够积极得向政府争取警消人员的劳动权益。

陈椒华说,不希望消防员要在牺牲自己的权利,甚至是生命后,才能换来权益上的些微推进,希望政府能够在这次的殉职事件后,严正面对消防员组工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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