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去年受女网友邀约陪同到夜店,却看着女网友与其他男生热舞,玩得很嗨,自己生闷气转身离开,女网友追出去找陈,并与陈男同搭小黄,但惨遭陈性侵,女网友愤而提告。台北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陈男。
检警调查,陈男和被害女子因上网认识,去年9月,被害人与姊妹淘约好去北市信义区AI夜店玩,因担心全是女生怕有危险,找陈男相伴当护花使者,陈兴冲冲跟着对方到夜店,被害人将2人包。
结果陈男在夜店内被当成「壁花」,看见被害人跑去跟别的男生跳舞,心理不是滋味地决定离开,女网友发现后,想到置物柜钥匙在陈男身上,因此跟着去拿包包,与陈男走出店外,2人同搭计程车,计程车在附近转了一下,回到AI夜店外路边。
被害人控称,陈男请司机下车给2人独处机会,不顾外面有其他排班小黄司机,在后座对她性侵,她试图反抗,事后她曾传讯指责陈男,陈男致歉,但因害怕不敢声张,1个月后才提告。
陈男辩称,2人两情相悦,是合意发生性关系,他因在车内太紧张,尚未插入就射精,但检方依据2人对话内容,认定陈男违反被害人意愿性侵得逞,不採信陈男说法,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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