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公司位在三义交流道的一块工商综合开发区,整地至今多年仍未开发使用,杂草丛生,日前有人沿路喷洒除草剂,将近半公里长路段两侧杂草全部黑死,引来当地村民不满,经向县府告发,却发现这个行为虽然违反农药管理法,但却因无县府执行细则,形成违法却无可处罚的怪异景象。
多年前,我国因除草剂使用量名列全球前茅,农委会为强化除草剂管理,特别函颁各县市政府,强调农药管理法中明确规定,非核准范围不得使用,例如:马路边坡、公园、校园、坟墓、槟榔园及水产养殖池边都不得使用,违规者可依农药管理法处新台币1万5千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
在农药管理法中虽已明订除草剂使用范围,但是又限于「农药使用管理」是属地方权责,中央农委会无权管理,须由地方政府开罚,目前只有台北市及宜兰县等2个县市订有管理自治条例,其它无订定自治条例县市则因未明订业管机关,所以出现无单位开罚的情况。
苗栗县政府在接到农委会来函后,先由农业处于2018年规画「苗栗县除草剂管理自治条例」,并送苗栗议会审议,结果议会认为这项条例规画区域,是指农业区以外的土地,认为应由苗栗县环保局研拟,因而退回由环保局重提再审。
2019年3月,行政院环保署以专案补助苗栗县非农业环境杂草管理专案计画中,订定补助经费来提供县府优先示范避免使用除草剂,针对县内县有地及公共区域的杂草管理及清理作业,并办理相关宣导活动,以降低除草剂的使用与危害,环保局似应成为这项业务业管机关。但至今仍无相关条例送审,以致苗栗县除草剂使用管理尚无明确法令可循。
农林公司所有的三义工商综合开发区,面积广达26公顷,位在三义交流道旁,是通往九华山、断桥等知名景点必经之路,过去,公司雇人以割草机割除杂草,但近2年来,却发现有人喷洒除草剂,造成近半公里长路段两侧杂草枯黄黑死,村民曾经抗议,但却无效。
日前,1部中型卡车载运除草剂沿路喷洒除草剂,当场被村民撞见,但施作人员仍继续作业,根本不理会村民抗议,2周下来,喷洒除草剂后路段杂草整片枯死,村民担心有害健康,经向县府告发,但却发现徒有违法但却无可处罚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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