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连江县产发处长刘德全于2016至2020年间,利用担任处长及建设局长期间,由儿子担任白手套,向得标厂商索贿得标金10%贿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甚至核准儿子成立的人头公司诈领县府补助315万元,同时还屠杀大坵岛上83只梅花鹿,连江地检署今(20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政府採购法等罪嫌起诉刘等共22人,并建请院方从重量刑。

起诉书指出,刘德全利用担任连江县建设局长及产发处长期间,利用主办採购机会,由儿子担任白手套,向杨姓得标厂商索取得标金额10%的贿款,厂商为求履约顺利,将标金额10%的贿款交给刘及其子,共有3个标案,不法金额超过100万元。

此外,县府于2018、2019年推动地方产业创新研发计画(SBIR补助计画),依规定仅能由设立在连江的中小企业申请,刘以担任评选委员之便,同意补助儿子成立的5家人头公司,以偽造发票等方式诈领补助达315万余元。

起诉书也提到,刘德全主观上认为大坵岛的梅花鹿数量过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私下指示大坵岛的民宿业者于去年4月至6月屠杀83只梅花鹿,再挖掘土坑就地掩埋。检调共查获到100只梅花鹿尸体,经调查有17只为自然死亡。

连江地检署指挥法务部廉政署深入调查后,认刘等22人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政府採购法、商业会计法、动物保护法及诈欺等罪嫌,于今(20)日提起 公诉,刘与其子都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也建请院方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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