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义区某建案的周姓代销小姐,不满杨姓女主管在LINE群组上骂她「蹭业绩」、「寡廉鲜耻」,愤而提告。杨女事后虽发道歉启事寻求和解,但事隔超过半年,周女依然「看到他就一把火」,拒绝原谅,台北地院遂依公然侮辱判杨女罚金6000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杨女与周女同是建案销售人员,因工作关系与周女相处不睦,去年10月2日中午在有5名成员的销售人员LINE群组中发言指「周大小姐啊,妳连别人的业绩都想蹭,寡廉鲜耻啊」、「我也是醉了,二十几年?怎么就没几个业主认识您啊」等语。
周女不甘受辱,怒告杨女公然侮辱,杨女同年11月间才又在群组内张贴道歉启事,并使用公司电子邮件将道歉启事寄送给全体同事,希望能与周女和解,周女不愿意,检方因此起诉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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