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住嘉义市的妙龄女,从今年2月1日起,连续10次前往市区某家超商内,窃取陈列货架上的义美小泡芙零嘴,藏在衣服内后未结帐落跑,超商店帐盘点时发现数量不对,调阅监视器才发现妙龄女偷窃行径,经报警后查出前后竟犯案10次,每次仅偷一包,嘉义地方法院判决出炉,计犯窃盗罪共10罪,各处拘役10日,应执行70日,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记载,该名妙龄女于民国110年2月1日、2月10日、2月11日、2月15日、2月17日、2月20日、2月22日、2月27日、3月2日、3月4日,连续10次在市区某家超商内,徒手窃取置于货架上之「义美小泡芙」1包。女方均将该物藏匿于其外套中而步出店外,供称称都以食用。经店长发现失窃,报警并调阅监视录影画面后始查获。
嘉义地方法院审酌,该名女子不思以正途获取财物,竟为10次窃盗犯行,欠缺尊重他人所有权之观念,但衡酌均坦承犯行,态度良好,所窃取之「义美小泡芙」10包,价格各为新臺币23元,但尚未与店家达成和解、赔偿告诉人之损失,计犯窃盗罪共10罪,各处拘役10日,应执行70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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