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一名人夫与妻子小妍(化名)育有2子女,但人夫却发现妻子背着他在外偷人,还怀上小王的种,诞下一子,他不甘心被绿,愤而向2人提告求偿40万精神抚慰金。桃园地院审结,判小妍要赔20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夫主张与小妍于2009年结婚,小妍分别于婚后诞下一女一子,但妻子却背着他,在2020年间与小王发生性行为一次,并于同年12月诞下一子,已严重侵害了他的配偶权,怒向2人提告求偿40万精神抚慰金。
小妍则承认人夫的所有指控,惟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小王则辩称,他不否认有与小妍发生性关系,但他并不知情小妍与人夫的婚姻关系仍存续。
桃园地院法官勘验小妍的证词,发现其不否认有与小王发生性关系,足以认定为真实,而小妍的行为已侵害了人夫的配偶权,逾越一般社会通念所能容忍的范围,构成侵权。法官考量双方社经地位,判小妍需赔偿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小王的部分,法官勘验人夫提交之小妍与小王的对话纪录,该纪录中小王回覆,「是不是说你没老公」、「他至始至终都知道」等语,法官认为此对话内容并无法判定小王是否知情小妍已婚,且,实际查询对话纪录也找不到此完整对话,难仅凭此定罪,因此驳回连带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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