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材姣好的OL,去年底在新北市一家大饭店用餐独自准备进入宴会厅时,一名在隔壁包厢参加聚会的庄姓男子见到OL惊为天人,竟直接从后方抱住OL连续不断的袭胸,甚至以下体顶撞女方臀部,接着一路押往角落,OL吓得大声惊叫,这时有客人发现后立刻前往制止,庄男才赶紧松手离去,女方立刻向警方报案,新北地院认庄男触犯强制、性骚扰等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5万5000元。
根据判决书记载,庄姓男子于民国109 年12月4 日21时12分许,在新北市某四星级大饭店参加商务聚餐。因见到OL只身行经该宴会厅外长廊,认有机可乘,竟尾随在后,趁OL不及抗拒之际,从她身后以自己双手环抱,又以双手揉捏胸部及以下体碰触臀部,并将A 女强制抱往上开宴会厅长廊角落。
经OL当场出声呼救,庄男仍不予理会继续犯行,直到见有其他参与餐会人员经过上前察看,才罢手后离去,但女方立刻要求饭店人员报警,警方事后将庄男带回并送办。
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审酌庄男不思尊重女性,竟环抱手段妨害女方自由离去,并以双手碰触女方女胸部及以下体碰触臀部,对A 女为性骚扰,欠缺尊重女性身体自主权之观念,侵害A女方之自主尊严,造成A 女身心受创,认定触犯强制、性骚扰等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5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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