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鼎富证券周姓董事,受托为陈姓富商代操股票,却未经陈同意,擅自卖光股票,将上亿股款匯至自己帐户,事后陈急需用钱,要求周结清,才发现周竟在股价低檔时擅自卖股票,认为损失近2000万差额,愤而提告。台北地检署依违反《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刑法》偽造文书、背信罪起诉周男。

起诉指出,周、陈自2008年即合伙投资股票,虽然亏损,但陈因往来两岸工作,无睱他顾,认为周是证券公司董事,具有专业,另委请周代操股票,先后于2008至2011年匯款4400多万、2013至2014年匯款1.8亿,指示周投资谱瑞KY、佳邦股票,周因而获取1300多万报酬。

2015年因陈、周有鉅额资金往来,被国税局盯上函询周,周即使用陈男特定证券帐户交易股票,但周因缺钱花用,在未获陈同意下,自2016年1月至2月间,将陈男指示买进的536张谱瑞KY股票全数卖光,将股款、证券商拆让退款共1亿932万多元转匯自己帐户。

周为掩饰卖股行径,制作不实损益表,寄送电子邮件告知陈,后来陈因家中突遭变故,急需用钱,于2017年8月指示周将损益表上记载现股全部卖出,周即将200张佳邦卖出,将股款及股息共596万多元匯给陈。

至于谱瑞KY股票部分,陈估算可得款8040万多元,但周仅于2017年10月间陆续匯给陈5540万多元,但差额1998万多元,周则拒绝交付,陈终止双方委任关系,并在券商VIP室协商,周才坦承私自卖出谱瑞KY,并将款项挪用己用,陈进而发现周是在股价低檔时卖股,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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