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许姓男子觊觎某房屋新建工程的营建利益,在网路上购买改造手枪后,到工地向工地主任呛声「这区都是我在管的」,要求分包工程,之后朝对方开2枪恐吓,所幸没有打到人,无人伤亡。二审依杀人未遂等罪判许男8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许男因觊觎郑姓兄弟承揽的新竹县新丰乡房屋新建工程的营建利益,基于恐吓取财犯意,在2019年9月7日下午开车到工地,先持铝棒敲打停放该处的混凝土预拌车后,再向工地主任郑姓兄弟恐吓:「你知道我是谁吗?这区都是我在管的,工地大小事要分一些」。

许男被安抚后一度离去,但不到半小时再度返回向郑索取金钱,郑男不从,电话连络业主到场处理,许男因此暴怒,持铝棒作势攻击,又取出折迭刀恐吓。郑姓兄弟合力夺刀后,许男见情势不利,先假意屈从,待对方稍微松懈,竟取出网上购买的改造手枪,朝郑等人开2枪,第3枪卡弹才停手,所幸没打到人。

法院审理时,许男承认开枪,但否认杀人未遂,辩称他当天去工地要钱,因郑男要打他,他害怕,才拿枪出来吓人,他是往旁边开枪。但合议庭认为,许男若只是要威吓,大可对空鸣枪,却平举手枪朝郑男等人逃窜的方向射击,不能因为没打到人,就倒果为因认为无杀人犯意,故不採信其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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