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联帮明仁会涉嫌于今年初押人到北市万华水门外逼签本票,警方获报8人逮捕到案,但蔡姓、郑姓成员竟在警局拘留室内嘻笑,还用硬币在墙上刻下「明仁」字样,还帮同伙签上大名,涉嫌毁损警局墙壁,台北地检署起诉蔡、郑2人。

检警调查,杨姓男子介绍友人当诈骗集团车手,结果杨男友人被车手团怀疑黑吃黑,车手团找竹联帮明仁会成员约杨男1月22日深夜见面,把杨男载到万华水门外的棒球场,逼杨男帮朋友签下3张40万元的本票,要杨男打电话找人筹钱。

警方获报,隔天凌晨逮到许姓男子为首的8名嫌犯,查扣棒球棒、本票,没想到这些具有竹联帮明仁会背景的人中,19岁蔡男和23岁郑男因等候警讯时无聊,竟用硬币在墙上刻字,有人刻下自己的帮派「明仁」字样,另人则是帮同伙刻下名字。

检方调查时,因部分被告否认到过水门外讨债现场、以及被害人声称没有遭到恐吓、限制行动自由,检方依罪嫌不足等理由,将8人不起诉,仅有大胆在警局刻墙留字的蔡男和郑男,被依毁损罪提起公诉,声请法院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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