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新冠肺炎疫情警戒降级,国内7月27日至8月9日为二级警戒,其中公私立幼儿园、儿童课后照顾中心、社区型照护和其他等单位是「有条件式」恢復开放。教育部也发函说明,各类教育机构有条件开放、并加强防疫管制措施,因此在这段期间,家长如果有亲自照顾的需求,可以申请防疫照顾假。
教育部函文指出,疫情警戒降级,公私立幼儿园、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短期补习班等各类教育机构自7月27日至8月9日「有条件式」开放并加强防疫管制措施,在这段期间,家长如有亲自照顾「12岁以下(未满13岁)学童」或「国民中学、高级中等学校、五专一、二、三年级持有身心障碍证明子女」需求者,家长其中1人可请防疫照顾假。
而「家长」,包括父母、养父母、监护人或其他日常实际照顾儿童之人(如:爷爷、奶奶等)。
劳动部表示,符合请防疫照顾假条件者,雇主应予准假,且不得视为旷工、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亦不得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予不利处分。另外,家长除了防疫照顾假,也可以选择请特休假、家庭照顾假、事假等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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