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1位3岁幼童,遭亲生父母长期施暴,导致脑部重创昏迷,急救11天后仍不治,狠心父母4月遭到羁押,南投地检署侦查终结,认定林父、林母2 人,涉犯刑法第 271 条第 1 项杀人、第 286 条第 1 项凌虐未满 18 岁之人等罪嫌,向台湾南投地方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林家夫妇住在南岗工业区,育有一对双胞胎兄弟,哥哥由父母照料,弟弟由阿嬷照顾,去年底时,弟弟回家与父母同住,但弟弟经常大小便在裤子上,因此时常被修理,3月21日林父在浴室将弟弟推去撞墙,转送往中国医药学院急救,直至4月1日死亡。
检察官于林童住院期间,数度前往医院探视幼童,与医师讨论,并仔细比对扣案手机通讯软体对话纪录,赫然发 现林父、林母间竟有「打不死之小强、生命力极强」、「在早餐内添 加辣油」、「矇眼坐椅子上令其跌倒」、「毛巾绑手、黏贴嘴巴」等对话。也追查出林父、 林母以「狗」、「哑巴」称呼林姓幼童,且必须像狗一样,表现良好,才有餐可食用,另以关浴室、矇眼、封口、罚坐、綑绑、趴 睡、睡纸板、不带其就医等手法凌虐林姓幼童。
南投地方检察署,于日前侦查终结,认林父、林母2人,涉犯刑法第 271 条第 1 项杀人、第 286 条第 1 项凌虐未满 18 岁之人等罪嫌,向台湾南投地方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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