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制宪基金会董事长辜宽敏提出「制宪意向公投」,遭中选会驳回,因此提起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8)日开庭,辜表示自己已经96岁,主张台独已超过半个世纪,台湾是民主国家,因此要用适法的手段来建立新的宪法。全案定8月26日宣判。
辜宽敏提出的制宪意向公投有2案,分别是「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推动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的新宪法?」、「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启动宪法改造工程?」中选会去年10月16日以「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创制」、「主文内容不易理解」为理由驳回2案。
辜宽敏的律师黄帝颖今表示,中选会认事用法不符合宪法「创制复决权」,宪法并未禁止人民创制宪法,中选会驳回理由是区解法律;中选会认为「推动」、「现状」用语过于宽泛,但查询全国法规资料库,共有1127个条文使用「推动」、56个条文使用「现状」。因此,中选会否认理由显不成立。
辜宽敏最后说,他今年96岁,为了台湾将来,主张台独已半世纪以上,从一开始被日本占据,后又被国民党占领,现在台湾已改变很多,根据基金会民调显示,有高达8、9成民眾希望台湾成为正常国家,因此要建立新的宪法。
黄帝颖另还当庭建请声请大法官释宪,不过合议庭并未对此回应,审判长庭末谕知辩论终结,定8月26日上午10点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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